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辦法(2018年1月1日實施)
2018-01-08
第1條【法律依據】為提高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專業化水平,保證學歷學位認證的科學性、準確性、連續性和權威性,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、法規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章的規定,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(簡稱“留服中心”)特制定本評估辦法(簡稱“本辦法”)。
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程序和標準(2009年-2017年)
2009-12-30
(2009年12月30日)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提高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(簡稱“學歷認證”)的專業化水平,保證學歷認證的科學性、準確性、連續性和權威性,依據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(“中國”)法律、法規和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和政策,特制定本評估程序和標準(簡稱“本標準”)。
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程序和標準(試行)之附則(2009...
2018-01-18
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程序和標準》已修訂為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辦法》,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。
2018-12-20
第一條 為規范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失信行為,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,特制定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失信公示辦法(以下簡稱“本辦法”)。
關于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涉假行為的處理辦法(試行)
2016-12-13
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“中心”)在受理各類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(以下簡稱“學歷認證”)申請中對申請者涉假行為的認定與處理,確保各項服務工作公平、公正,參照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