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1-15
2020-01-13
2019-03-28
2019-03-28
2019-03-28
(2018年1月1日前提交認證申請) 經我中心復核,部分申請人申請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時,向我中心提交的認證申請材料中包虛假、偽造或無效的信息資料。依據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程序和標準(試行)》之附則第十六條第三款:“認證機構有撤回修改認證證明或撤銷認證證明的權利和義務。申請者有向認證機構返還已撤銷認證證明正本及副本的義務;對于拒不返還的申請者,認證機構有對外公布其已撤銷...